安溪茶学院校外实践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福建省安溪金航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XFZB[TP]2019009的安溪茶学院校外实践租车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403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汽车服务 | 3 | 年 | 国内 | 128007 | 384021 | 宇通 | 辆 | 无 | ||||
合计: | 384021.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捌万肆仟零贰拾壹元整元(¥384021.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提供的车辆品牌、购置年限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满足五年内购置的33座以上旅游中大巴:苏州金龙、厦门金龙、厦门金旅、郑州宇通、上海申龙及以上车型。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满足五年内购置的19座中巴:厦门金龙、厦门金旅、广州汽车及以上车型。 (3)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满足五年内购置的7座商务车:别克GL8 2.4商务车以上车型。 5.2提供的车辆要求 (1)乙方所有参加运行车辆须车况良好、运行平稳、外观整洁、设施齐全。 (2)乙方所有参与运行的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除商务车外,每个座位至少80万元保险),而且各种保险在有效期内。并且车内安全带、逃生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 (3)乙方参加运行车辆除商务车外其他车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运输证》。 (4)乙方驾驶员准入要求:乙方须按相关规定委派合格驾驶员,驾驶员不得私自携带乘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5)乙方承诺能够满足采购人提前12小时提出的临时变更用车需求。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乙方须保证按时接送师生,能按甲方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间运行。 (6)乙方提供车辆发生故障的具体应急预案,承诺150分钟内备用车辆抵达车辆故障地点进行施救,并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 (7)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他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临时更换的车辆座位数必须等于或大于协议车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行驶时间路线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站点停靠,若车辆中途发生故障及塞车等不可抗拒因素,乙方驾驶员必须5分钟内向公司及甲方管理负责人汇报相关情况,同时乙方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调派其他车辆或雇的士等)于故障发生150分钟后及时接送甲方师生。 (8)服务期限为三年,如省公务车改革相关政策出台,则按相关政策执行,如因此要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接受。 5.3租车路线要求 行车路径:有通高速的地方需行驶高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实行月结,根据实际行驶公里数、趟次、车型结算,单价按成交人的投标报价,结算时成交人须提供发票,采购人月底汇款至其对公账户。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壹万玖仟贰佰零壹元伍分(¥19201.05)。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 9月 16 日至2022年 9 月 15 日。
10、违约责任
10.1如因乙方驾驶员迟到发生误点,甲方可扣乙方当天租赁费用的10%。 10.2如发生任何车辆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但必须以不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为主要原则。 10.3乙方车辆违法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0.4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完成指定内容。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方的谈判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附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农林大学 | 乙方: | 福建省安溪金航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 住所: | 安溪县城厢镇长安街8-21号 |
单位负责人: | 兰思仁 | 单位负责人: | 许永庆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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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306909053 |
联系方法: | 13599239913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农大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
账号: | 13130701040000016 | 账号: | 4312 6866 1299 |
签订地点:安溪茶学院